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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官
发布于: 2026年7月14日阅读时长: 2 min
一贪吏夜梦入阴司,判官以秤称其心,示以来世之报,惊汗而寤。
汾阳尉李某,掌县库,巧取而阴吞,十年积赀巨万,而民有鬻女以偿赋者,李晏如也。 一夕醉归,就枕即寐,见二皂衣来,锁其项曰:「冥使奉勾。」李大骇,身已至一署,朱扉森列,匾曰「考罪之司」。堂上判官面如铁,执笔据案,左右悬秤与簿。 判官翻生平簿,指某年某月夺某翁田、某日逼某寡妇缢,一一数之,曰:「尔以墨吞血,以秤轻民骨。今试尔自衡。」命吏称其心,秤杆沉沉,注曰「重一斤三钱,皆民脂」;又展画卷,所害饿殍塞道,皆李所累。 李伏地乞哀。判官曰:「阳律或漏,阴籍不诬。赐尔一观来报:来世为犊,偿所食者。」言未竟,李见己身已生蹄角,跪于屠案。惊汗而寤,天已微明。 自是李尽散私财,补库亏,遇穷者必济。人问其故,但曰:「吾梦耳。」然梦中之秤,终其身不敢忘。 异史氏曰:人惧阴司者,非惧鬼也,惧己心之不可欺也。李尉一梦而改,世之醒者,何必待梦?然世人多醒而故昧,则梦亦徒然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