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精
城西周记笔铺里一支养出灵性的狼毫笔,只肯为诚心人落墨;穷秀才沈砚替寡妇争田,笔遇其人,春水化冰。
笔精
城西旧市,有一爿笔铺,名“周记”。掌柜姓周,名德海,年过六十,驼背,指节粗如老姜。铺子不过两丈见方,一架楠木笔格上插着百十支笔,墙上挂几张未裁的宣纸,案头一砚松烟墨,磨得凹下去半寸。门楣悬一块樟木招牌,漆已褪成灰白,雨打风吹,倒显出几分古意。
周老头做笔四十年,选料、齐毫、扎头、修锋,手上功夫是师傅一招一招教的。铺里有一支狼毫笔,却非他所制。那是师父亲手做的,临死前交予他,道:“这支笔养了三十年,通了点灵性。你莫当它寻常货卖,只留给用得着的人。”言罢便去了。
这支笔搁在案角一只青花小笔筒里,毫尖是黄鼠狼尾尖之毛,乌亮柔韧,笔杆是湘妃竹,裹着一层温润的包浆。怪的是,寻常人来买笔,周老头取出它,蘸了墨,笔尖落到纸上,竟枯涩如柴,写不出半点润泽;便是周老头自己试,也只在纸上拖出几道干痕。他试过许多回,后来便罢了,只当师傅临终糊涂。
头年三伏,城里有户米行掌柜,姓金,腰缠颇丰,闻得“周记”有好笔,踱进来要挑一支送县上的亲戚。周老头取出那支狼毫,金掌柜满面是笑,提笔便写,只见笔尖在纸上沙沙打滑,墨粒凝着不下,写出的字东倒西歪,像蚯蚓爬。他连换了三回墨,皆是如此,恼道:“什么好笔,徒有虚名!”掷笔而去。周老头拾起笔,拿布巾轻轻揩了,重新插回笔筒,心里却记下了这一幕。
那年入夏,连月无雨,城里燥得人喉咙发苦。一日午后,铺外进来一个后生,自称沈砚,是城外沈村的秀才,要到县里递状子,替本村一寡妇争被族里霸占的坟田。他浑身汗湿,布衫贴在脊背上,怀里揣着一卷皱巴巴的状纸,却遍寻不得一支称手的笔——前头纸铺的笔,写两笔便散了锋。他听说“周记”的笔好,特意绕路过来。
周老头见他脚上草鞋磨破了后跟,露出红肉,知是走了远路,心下敬重,便把那支狼毫取出,又研开一池松烟墨,推到他面前:“后生,你自个儿试。”
沈砚不慌,先净了手,又用清水把笔尖润了,方才提笔。奇妙的是,笔尖一触纸,墨便顺毫而下,行处如春水化冰,字字筋骨分明。他一气写完状纸,搁笔时,笔尖竟自己回锋收住,不散不乱。周老头在旁看了,半晌没言语。
沈砚要付钱,周老头摆手:“这支笔,我师傅说留给用得着的人。你拿去吧。”沈砚推辞不过,纳了笔,深深一揖去了。
过后几日,状子准了,寡妇的坟田物归原主。沈砚再来谢,已不见那支笔的异样——它在他手里,只是支好笔,写得顺手罢了。周老头倒觉出几分道理:笔本无心,遇着诚心人,才肯落墨;遇着敷衍的,便连毫也懒得张。
后来铺里人来人往,周老头再不拿那支笔示人。只夜深收摊,他常对着空笔筒出神,想师傅那句话,想笔尖春水化冰的光景,想这世上的事,原也有肯不肯之分。
异史氏曰
笔之为物,本无灵怪。然三十年养于诚心人之手,毫尖浸的,竟是人意。今人求器求法,恨不得一笔写尽天下文章,却不肯先问问自己落墨时,心可是诚的。笔不肯写,非笔之过也。周翁识得此理,故能留笔;沈生得笔,亦只因其心先已落墨耳。金掌柜满袖铜臭,笔遇之而涩,岂无故哉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