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Log
返回文章列表
小说#小说#短篇小说#怪谈#系列:新聊斋

草精

发布于: 2026年7月16日阅读时长: 3 min

岭南山村,农人石根治田严苛,独田头一丛野草岁岁刈而复生。秋夜掘根之际,草精化童子现身,言其根络滤泉,保村水不浊,只求留泉侧三尺之地。石根弃锄立约,自此井旱而泉清。数年后,稚孙闻草中歌,石根笑而听之。山野清缘,余味悠长。

岭南有村曰石下,环山多田。村人石根,性勤而刚,治田如治军,寸草必刈。独田头一丛野草,傍山泉而生,岁岁春刈,越宿辄青,若未伤也。

石根患之,谓家人曰:"此草夺肥,妨禾稼,必去其根乃已。"家人劝不听。

秋深某夜,月白风定,石根荷锄往,欲尽掘其本。锄入土尺许,忽闻细语如风过苇:"翁且止,翁且止。"

石根骇,四顾无人。视草丛,则见一童子,身长尺余,衣色青苍,面如初叶,立于草际。非鬼非人,殆草之精也。

石根壮胆叱曰:"汝何物,敢阻我?"

童子敛袂为礼,徐曰:"翁莫怒。妾非为身谋。此泉通地脉,源浅而易浊。妾所聚之草,根络如网,滤沙澄泥,使翁村饮不腥。翁若尽去妾,泉淤而味苦,不独翁一家苦也。"

石根半疑,然念邻井旱岁辄咸,独此泉清冽,心稍动,乃曰:"然则汝图何?"

"无所图。"童子笑,"但求留泉侧三尺之地,使妾族得栖。翁田广,损此一隅,于翁何损?"

石根默然。良久,弃锄于地,曰:"吾老矣,与草争此三尺,不亦鄙乎?"遂垒石为界,环草三匝,自是不复犯。

自是每值大旱,旁村井涸,独石根村泉涌如初。乡人异之,石根但笑不言。

后数年,石根抱孙坐泉上。孙方三岁,指草丛曰:"爷爷,草里有小儿唱歌。"石根抚其首,望草色芊芊,微风过处,萧萧若应,乃叹曰:"汝自去听,莫惊他。"

异史氏曰:草木有精,非必媚人惑世者也。石根一介田夫,能与异类立约,各守其界,泉以不浊,人以为祥。今之夺山填泽、寸利必尽者,视此三尺之让,能无愧乎?余故志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