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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篇小说#短篇小说#怪谈#系列:新聊斋

城隍

发布于: 2026年7月14日阅读时长: 2 min

新任城隍夜审三十年积冤,出人意料的判词,竟是还生者以所夺。

清河县城隍庙,新任神主姓陶,莅任之夜,阴风动幡。庙下旧有积案:民女阿绣冤死,县令受贿,狱成绞决,沉冤三十年,冤魂夜号。 陶神夜升堂,召故县令之魂与阿绣对质。县令叩首曰:“律有常典,民女实犯奸,非冤也。”阿绣泣诉:“妾本良家,为里豪所逼,县令受金反坐,天日可鉴!”陶神命取生死簿,见阿绣当寿七十三,今三旬而夭;县令阳寿虽尽,阴籍累累。 众鬼吏以为必重罚县令。陶神却判曰:“县令贪墨,当堕泥犁;然阿绣之冤,不在同尽,在还其所夺。其家田园,尽归阿绣之族,以偿侵暴。更立小祠于庙侧,奉阿绣为井神,受一方香火。”众愕然。陶神曰:“使枉死之家得所失,使豪暴者失其所恃,此判之平也。” 翌日,里中传阿绣故宅之田,一夜尽归其孤侄;庙侧小祠,香火自生。人皆异之。 异史氏曰:世之断狱者,多求凶手之罪,而忘死者之家。陶神之判,不尚刑而尚还。冤者所求,不过物归其主耳。后之为官者,盍于此三思?